|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3月27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省物价局消息,今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我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9660元/吨调整为935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8830元/吨调整为8530元/吨。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确定我省成品油吨与升折算系数为,90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50升、93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32升、97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18升、0号柴油每吨折算成1168升。 据了解,目前,我省成品油执行全省统一价,但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