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周晓宣
本报讯 看着有人拉来烟花爆竹贩卖,年过六旬的老吕便想趁着清明前夕,卖点烟花爆竹赚钱,却不想“开张”第三天,就被查获。
昨日上午10时许,老吕在泉州宝山社区内沿街售卖烟花爆竹时,被正好在社区巡逻的后渚边防派出所苏警官现场抓获。老吕向民警供认,租房内,还藏有十余箱烟花爆竹。果然,民警搜出5箱烟花、6箱鞭炮、2箱彩炮,还有大量金纸、檀香,总值超过2000元。
老吕说,他与年过三十的弱智儿子相依为命,靠着售卖香和金纸,每个月勉强能收入1000多元,因此才想起来贩卖烟花爆竹赚点差价补贴家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一箱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其威力与1.5公斤的炸药相当,十几箱烟花爆竹,若不小心产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违规堆放、销售烟花爆竹,最轻都会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