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解放军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日前修订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2002年总政治部发布的《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对《刑法》第十章规定的31种军人违反职责犯罪行为进行阐释和细化,明确案件立案标准。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公开发表叛国言论、投靠境外反动机构或者组织等均属军人叛逃,应予立案。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转让军队房产价值30万以上等,均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