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伟真
【咨询问题】
市民张女士称,最近给在外地读大学的女儿买了份重疾险,因为女儿人在异地,不方便本人签字,张女士就代女儿签字购买了这份保险。事后感到有些不安,她担心因为是替女儿签字,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万一出现理赔事故时,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专家分析】 代签名保单存在隐患
根据《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的保险金额,合同无效。泉州一保险业内人士透露,为了提高运作效率,保险公司往往核保时不会做详细调查,只是在需要理赔时,才会对被保险人签名进行笔迹核对。即使张女士代女儿签字的行为能顺利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环节,但这并不表示保单的最终生效。一旦张女士的女儿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字,保单因此无效”而拒赔。换言之,即使通过核保,该保单仍有可能是一张废单。
泉州一大型保险公司售后服务部相关负责人洪先生表示,代签名现象其实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保险合同中要求被保险人要对实际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等进行如实告知,如果代签名,很可能这些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出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最后很可能以被保险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而认为合同无效。另外,合同中有“指定受益人”一栏,如果不是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可能会发生迫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的现象。
事后应及时补签名
【解决办法】
国泰保险公司余代鹏表示,如果投保人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情况,并非扭曲被保险人意图,被保险人确认认可这份保单,那么保险公司通常会允许让被保险人办理补签名手续,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在保险生效时间的认定上各家保险公司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保险公司会以被保险人重新确认签名的时间作为保险的签订时间,如果时间跨度较大,那么保费缴纳标准就会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保险公司仍然会以原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新华人寿泉州中心支公司南智建议,投保人张女士可以先通过电话告知被保险人,以征得其同意,待被保险人亲自签署投保单以后,再将投保材料一并交至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