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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林宇田 本报记者 戴敏 本报讯 捡到炸药没上缴,而是藏匿家中。在龙岩市新罗区务工的谭某因为这事被妻子检举。昨日,因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谭某被新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1年11月初,谭某干活回家途经新罗区西陂镇“西湖小区”后山一小路,发现路边有个白色的蛇皮袋,上前打开,发现里面装有8筒炸药和1个鱼雷。好奇之下,谭某没将捡到的炸药鱼雷上缴,反而带回家中的衣柜“收藏”。 半年后,谭某因故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一怒之下,便将谭某非法储存爆炸物之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当场在谭某家中查获炸药,将其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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