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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9版:城事/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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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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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调解 找“春哥”
晋江调解员吕永春获评“全国调解能手”,13年调解千起无一投诉
吕永春忙着整理纠纷调解案卷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文/图

本报讯 在晋江内坑镇,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调解,找春哥”。

“春哥”今年58岁,全名吕永春,是内坑镇司法所的职员兼调委会主任。13年来,他走遍全镇28个村,调解各类纠纷1000余起,从来没遭到投诉。近日,“春哥”还获得由国家司法部颁发的“2012年度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的奖状。

吕永春:外来工权益必须保护

吕永春的办公室位于内坑镇政府大门左侧,一块“永春工作室”的牌子格外引人注目。这是晋江市司法系统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

“调解千头万绪,大多是工伤、交通事故,还有债权债务纠纷、民间借贷”,说到工作,鬓角已有些斑白的吕永春感慨不已。他说,13年来,他走遍了全镇28个村,去得最多的村庄不下100次。

吕永春表示,调解的时候,一碗水必须要端平,要就事论事,如果带着感情去调解,自然会有失公平。

3年前,内坑某公司装修时,一名贵州籍工人施工时,从屋顶上摔下死亡。家属最初开价100多万元,吕永春做工作10余次,熬了半个月,最后调解赔偿40多万元。

吕永春称,内坑有数万名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涉及工伤、交通事故等纠纷的事件很多,这些人的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今年1月,贵州人许女士的两个孙子,在内坑柑市村一个水坑溺水身亡。因赔偿问题,他们与水坑的业主产生纠纷。经吕永春一番解释,她才知道自己没尽到监护责任。随后双方达成协议,许女士一家获得3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调解中,他不分本地人和外地人,做事有公心,说话有道理”,许女士说。

在调解中普法 在普法中调解

据统计,13年来,吕永春成功组织排查、调解民间纠纷1000多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公而出现信访问题,这其中有啥秘诀?

吕永春说,调解之前,必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解开双方的结,调解起来也就心中有数。

他还说,作为一名调解员,一定要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使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在调解过程中,他发现,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造成的。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必须要普及法律常识,然后按法律办事,才能化解冲突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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