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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是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以来的第一个调价日,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油价不调整。
发改委表示,因为在10个工作日以内,成品油的价格波动不超过每吨50元,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所以暂不调整成品油价格,没有调整的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者冲抵。
今年3月27日,发改委推出完善成品油调价机制措施,其中规定,当汽、柴油的价格波动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为了节约社会成本,也是这次价格不调整的依据。
发改委表示,新机制实施后,在实际运行中体现出3个特点:一是调价频率加快,改变了老机制调价方向与国际油价趋势不一致的问题;二是成品油调价幅度相对缩窄,有利于稳定市场购销秩序;三是油价调整方向和幅度预测难度加大,有利于遏制经营者投机行为。
发改委表示,今后,在每次调价日,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调价金额不足50元、价格暂时不作调整时,将于调价日15时左右发布信息。调价信息都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同时也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发布。
□链接
成品油价格
新机制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