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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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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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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
海洋工程建设须零污染

N据新华社电

记者11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要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实现零污染的有效措施,否则将一律不予核准。

据介绍,该通知要求各级海洋部门认真审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不得越权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污染物处置工作,实现建设项目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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