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庄爱萍 拍报
为了严禁无资质的驾驶员驾驶出租车,泉州市交通委出台新规,今后,替班驾驶员将由专门机构统一聘用、管理,并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出租车驾驶员有正班和替班之分。驾驶员是指,有从业资格证,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有自己固定车辆的驾驶员。替班驾驶员,也有从业资格证,也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只有在正班驾驶员因故未能进行正常营运时,起临时代替的作用。
以前,替班驾驶员都是由出租车公司自行招聘,受雇方太多,行业管理混乱。根据新规,每辆出租车配备2名正班驾驶员,替班驾驶员数量不限,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或协会委托的专业服务管理机构统一聘用、管理,出租车企业需要时再向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