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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8版: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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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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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村妇 携子带媳贩卖婴儿

N本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兰家华

本报讯 云南小乡村一个常年劳作的母亲,带着儿子拐卖小孩,又把准儿媳拉下水。他们作案4次,让3个孩子离开母亲(最后一次未成功),获利14000元。

昨日,45岁的女子熊某英,被长汀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家住云南省广南县珠琳镇的熊某英,一直在老家以务农为生。一次偶然机会,儿子杨某权向她说起,姨夫陶某把自己的孩子卖到福建去了。

听到这事,熊某英上了心。2010年5月,熊某英花3.4万元买下堂叔的儿子,随后她让儿子从陶某那拿到中介官某秀的电话。跟官某秀联系好后,熊某英和儿子带着孩子前往三明,把孩子交给了官某秀。第一次交易,母子俩赚了2000元。

首次成功,熊某英回到老家继续种地,儿子杨某权也到广东去打工。5个月后,熊某英告诉儿子,她手上又有“货”了,让儿子再给官某秀打电话。

这次他们赚了5000元。不到半年时间,赚的钱比得上过去劳作一年的收入,熊某英开始四处积极寻找小孩。熊某英主要是从老乡那买孩子。杨某权的未婚妻也被拉进来,成了拐卖孩子行动中的一员,主要帮忙喂养小孩。

2011年7月,一名老乡要把亲生儿子卖给熊某英,双方约在龙岩交易。这次熊某英派儿子杨某权出马。交易时,杨某权被抓,随后熊某英和准儿媳在云南家中落网。

今年3月,杨某权被长汀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8000元。他的未婚妻因没满18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款2000元。

熊某英母子拐卖的3个孩子,均已被官某秀(已判刑)转卖,目前,两个男婴下落不明,一名男婴暂寄养于买主家中。

开车接电话 撞死一路人

司机被判一年三个月

N通讯员 罗礼发 沈美勤

本报记者 戴敏

本报讯 开着小客车,却在途中接电话,将一名行人撞死。昨日,因犯交通肇事罪,司机沈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今年1月4日21时许,沈某驾驶客车从长汀县城区往长汀县河田镇方向行驶,忙着接电话,却未注意同方向行走的行人王某。1月10日,沈某通过亲属与王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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