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亦红 雪琼 本报记者 曾炳光/播报
为了得到1400元的好处费,漳州一酒店的员工叶某借工作之便,将7瓶洋酒调包。而这批洋酒的价值,达10680元。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叶某犯盗窃罪,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叶某在漳州一家酒店工作。2012年10月,一个网友和他聊天,让他拿假洋酒将酒店里的真洋酒换出来,得手一瓶给好处费200元。叶某盘算一下,觉得可做,就依网友的安排,将其寄来的6瓶假马爹利蓝带和1瓶假轩尼诗XO带到酒店更衣室。
2012年10月21日凌晨,他主动值夜班,将假酒放在酒店3楼和6楼的两个吧台,换掉真酒。当日清晨5点,他将7瓶真酒放到胜利公园石凳下,找到网友后,得到好处费1400元。
不过,这件事最终还是被老板发现了。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很快确定是叶某作案,并将其抓获。经鉴定,叶某所盗窃的洋酒价值共10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