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潇璇 小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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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OR二套房,需查档案及贷款记录
读者陈先生咨询:之前我买过一套房,但是2006年的时候已经卖掉了,现在还想再买一套房,算首套房还是算二套房?
回复:根据当前政策,对房产套数的认定原则是认房又认贷。从认房角度来说,如果陈先生购买的第一套房在泉州市区,房管部门能够查询到其名下曾拥有一套房产的记录,无法开出名下无房证明,那么再购买即算二套房。从认贷角度来说,如果陈先生购买的第一套房有贷款,在银行留有贷款记录,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若当时是全款支付,再买房若需贷款则仍为首套房。
婚前购房父母首付 产权归女儿所有
网友“假如”咨询:我打算给女儿买套房子,首付由我支付,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请问,她结婚后,这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我可否要求,以后女儿要卖这套房,必须经过我同意?
回复: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购房时首付由父母支付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所有,因此即便是女儿结婚了,这套房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如果婚后还贷部分由女儿和女婿共同承担,女婿有权分割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对于第二个问题,父母可以和女儿私下订立一份协议,写明该房产的首付由父母支付,并约定女儿处理该房产时须经父母同意。从父母角度来说,最好能保留出资凭证以证明首付由其支付,比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留下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