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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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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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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实行孕妇分娩定额付费方案
顺产不用掏钱 再补助200元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通讯员 尤惠艺 庄国辉

本报讯 本月起,泉港区新农合参合孕产妇,如果是在涂岭、南埔、前黄三镇乡镇卫生院顺产分娩的,从入院到出院,不用自己掏钱,出院后,还可以拿到200元的“生育关怀”补助金。

记者昨天从泉港区卫生局和泉港区计生委了解到,泉港区实行孕妇分娩按病种定额付费方案。超过定额的费用,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如果是在涂岭、南埔、前黄这三个有接生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实现顺产零费用。如果是在泉港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闽南分院、妇幼保健院等3所区级医院,剖宫产和顺产分娩的孕妇,自付最高限额分别为1460元和240元。

另外,凡属于泉港户籍人口孕产妇,在泉港本区医疗卫生机构顺产分娩的,每例予以发放200元的“生育关怀”补助金。

记者随后从泉州市卫生局了解到,上述政策分别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制定,其他县(市、区)居民想要了解相应政策的,可向当地新农合管理服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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