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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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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蒋巧玲 本报记者 林天真 本报讯 5月1日起,针对中小学生驾驶、乘坐二轮机动车,晋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日和昨日两天,晋江交管部门印制10万份《致中小学及家长的一封信》,到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 除了发信外,晋江交管部门还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路段设置警示告知标志,提前对学生、家长、市民进行关于各类中小学生驾驶、乘坐二轮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宣传,5月1日起,凡违反规定者,将进行处罚,并抄告给相关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 民警称,二轮机动车是指二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18周岁以下、未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者,严禁驾驶二轮机动车,乘坐上述车辆必须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下,禁止乘坐二轮机动车,特殊情况要乘坐上述车辆的,必须戴安全头盔;家长驾驶二轮机动车上路要做到有驾驶证、勿酒驾、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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