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4月25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王乾细 陈淑芬 本报讯 偷了86箱饮料被发现,他逃回山东老家。3年过去了,因为害怕和悔恨,他投案自首,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昨日,判决生效。 2008年初,董某魁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一食杂经营批发部务工。因迷上网络游戏,他萌生了盗取仓库货物卖钱的邪念,便偷配了仓库钥匙。辞职后,同年4月至7月,董某魁先后三次到仓库盗走饮料81箱,卖得4555元;同年8月27日晚,他再次作案,偷出5箱饮料,被店里的人发现后逃跑。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