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锡思
本报讯 昨日上午,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海基主持会议。
11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任命如下:
任命林德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许新明为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陈灿彬、黄小丹、连小彬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李翔峥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海清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林玮珊为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黄海瑞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黄川龙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董耿瑜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