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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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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与郑燕滨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本委已经依法受理并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13年7月11日9时在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7天内,即2013年7月18日前,逾期将视为送达。 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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