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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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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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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一线城市 仅北京严格执行20%个税

N一财

本报讯 目前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中,仅北京按“国五条”要求严格执行二手房交易卖方需缴纳20%个税的规定,上海、广州及深圳已出台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均未涉及二手房交易20%个税的问题。

作为新“国五条”的落地细则,3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有关通知,4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

在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中,已有征收20%个税的房源从挂牌出售开始陆续进入到买卖交易的网签、过户等相关阶段。

“涉及个税的房源税费都是买卖双方协商,大多数的解决办法是:卖方下调部分房价,买方支付个税。”北京中原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

而记者从沪上多个大型房产中介处获悉,上海细则中最具看点的“对二手房交易严格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一要求尚未开始执行。

前日,包括中原地产、汉宇地产和21世纪不动产在内的沪上多家大型中介机构均称,目前送交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仍按照原先标准(即普通住宅按总价1%或差价20%;非普通住宅按总价2%或差价20%)执行,买卖双方仍普遍选择1%或2%的标准,与细则出台之前没有区别。

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其他城市对20%个税的表态也依旧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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