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萧镇平 戴江海
本报讯 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注册登记,并核发电动自行车车号牌和行驶证。《漳州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即将实施,记者日前获悉,漳州市公安局拟对芗城、龙文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工作。
据介绍,登记范围将电动自行车分为两大类,一是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一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注册登记,并核发电动自行车车号牌和行驶证。超标电动车,可以申请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为两年。两年间将分多个阶段逐步限制超标电动车通行,以此实现合标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超标电动车总量逐步减少、淘汰的目标。
登记办法拟定为,由市民到住所地(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设置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具体地点由芗城、龙文公安分局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带上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电动车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超标的电动车,还需要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依照要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随车携带行驶证;超标电动车必须悬挂临时号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随车携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
下一步漳州将启动制定《漳州市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漳州市质监局负责目录管理。各经销商应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相关资料,由质监局进行核试验定,符合条件的列入产品目录中,再由市政府统一对外发布,届时交警部门依照产品目录给符合条件的电动车颁发牌照、行驶证等。
据透露,超标电动车有望回购置换,按照“企业回收、自由交易、经营者换购、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案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此前,福州曾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回购,15个月共回购并审核通过超标电动车13.83万辆,财政补贴金额2094.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