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海霞
本报讯 年底前,石狮中心市区将建成7个临时公共停车场,共新增停车位590个。
此次的停车场主要由停车场所在位置的村(社区)出资建设。目前,各街道办已拟定建设方案,预计今年12月底将完成建设。
另外,石狮市财政将给予投资建设主体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停车泊位50个以上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泊位可享受石狮市财政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2000元;停车泊位50个以下(包括50个)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泊位可享受石狮市财政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1000元;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的公共停车场因城市建设需要外,5年内不得改变公共停车用途。
停车场建成后,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根据临时公共停车场不同性质、不同类型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实施停车有偿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石狮市经济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