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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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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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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拖欠工资8000元
他私扣6000件衬衫要4万

虽然讨薪的方法很多,讨薪的理由不少,但理性讨薪才是最明智的选择。鲁莽行事、狮子大开口,不仅讨不回钱,还丢了理,丢了自由。

N本报记者 陈建辉

本报讯 安徽男子陈某为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将公司6000件衬衫扣押,并向公司老板索要4万元。最终陈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晋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陈某,安徽人,39岁,2011年以来,受雇于64岁湖北人老陈。老陈在晋江英林镇承接服装加工业务,发往青海省西宁市一单位加工,陈某担任跟单员。

去年7月20日,陈某将公司从青海西宁发往泉州晋江加工的6000件男式短袖衬衫,私藏起来。21日下午2点,陈某打电话给老板,说自己没钱吃饭,并称老板已拖欠其工资3.4万元。电话中,陈某向老板索要4万元,并威胁5天之内不付钱就将6000件男装卖掉。

因担心无法按期交货,老陈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陈某1800元,稳住陈某,随后报警。去年8月,陈某被青海省西宁警方抓获,并追回了6000件男式衬衫,总价值约18万元。

法庭上,陈某辩称,公司从不按月发放工资,员工要用钱只能向老板借用,回头再不定时结算。2011年6月上班至今,老板共拖欠陈某垫付货款、工资及报销费用等共约3.4万元。他的行为只是保管货物,并没打算卖掉。后经查实,老陈拖欠员工陈某工资和业务报销费用近8000元。

目前,陈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泉州市中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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