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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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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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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家庭农场 看漳州来支招

主播有话

前日,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渔民田志勇等人,拿到了家庭渔场营业执照,漳州首批家庭渔场诞生了。诏安水产养殖业发达,为扶持鼓励家庭式经验,工商局可下了不少工夫。

本报讯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登记为家庭林场、家庭渔场,市场主体类型除了个体工商户外,还可以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漳州市工商局出台的11条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为大伙带来了福音。

部分意见

1.凡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均可申请登记为家庭农场。

2.允许家庭农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3.放宽名称核准条件,允许在“家庭农场”前面使用“种植”、“养殖”等用语,突出其名称的行业特征。

4.鼓励开展多种经营,允许家庭农村自主选择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

5.允许家庭农场在设立或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除主营项目应当登记外,其他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可核定为“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6.鼓励家庭农场兼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开展多种经营。

7.凡已设立(开业)且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允许申请变更登记为家庭农场。

8.对家庭农场登记,工商部门实行特事特办、专人专件办理,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予以核准。

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黄步强 詹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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