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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斯红 本报讯 前日起至20日,泉州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局、泉州市执法局、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将组成6个督查小组,督查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2个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成员单位、1家燃气经营企业、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各3家餐饮企业。 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各餐饮场所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各餐饮场所是否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此外,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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