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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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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巴西木 一段三四百米长的下洲路东段,因为一次摔伤,牵出它的路权移交尴尬。 这段路,是代征的市政道路。按照城建部门的说法,路由开发单位建完,配套设施完善后,再移交给市政部门,似乎很简单,其实不然。 开发单位说,他们想移交,可是需要立项,需要手续。想要办好这些手续,需要先把路的配套设施建好。可偏偏这段三四百米的路,它有四个业主单位,每个业主单位对路的建设进度不一,路的配套也至今没有完善,于是就立不了项,办不了手续,路至今也未能移交。 就这样绕来绕去,绕来绕去,似乎绕进一个死结。 可细想之下,难道真的没解吗?城建部门曾召集四家业主单位开协调会,指定新城集团作为牵头单位,完善道路设施,等道路设施完善后,再由新城集团牵头提出移交。可见,事情是有办法解决的。 此路不通,只能另辟蹊径。既然由企业牵头不行,能不能由政府部门出面牵头?抑或,能不能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总不能让一条市政道路,就这样烂着,让附近的市民,整天提着心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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