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建辉
本报讯 昨天,18岁的江西人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13年,其父母还须赔偿22万元给死者吕某的家属。
一切得从喝酒说起。
去年9月15日晚10时许,颜某、管某和吕某等人,在服装厂附近一家饭店门口聚餐喝酒。当时众人喝得有点醉了,看到要去网吧上网的胡某路过,颜某看胡某不顺眼,就指着胡某跟众人说“搞他”,并怂恿众人一起上。随后,三人冲上去对着胡某就是一阵乱拳围殴。众目睽睽下,被打趴在地的胡某,觉得很丢面子,就打电话给亲戚兼工友赵某,要对方来帮忙,并从宿舍里拿了一把十多厘米长的水果刀,想返回找胡某等人报复。
吕某等人也担心胡某会返回来报复,于是每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啤酒瓶回工厂宿舍。在工厂附近一处十字路口,两伙人狭路相逢。胡某此时将水果刀紧握在左手,他先冲上去给了吕某一个耳光,接着几人扭打成一团,随后赶到的赵某也加入混战。
混战的结局是两败俱伤,胡某持刀刺中吕某的腿部和管某的臀部,最终吕某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了伤。次日,胡某和赵某向晋江警方投案。
胡某落网后交代,他与颜某的梁子,源于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当时,胡某在工厂宿舍的顶楼天台上吹风,当时在天台喝酒的颜某,将啤酒瓶扔碎在胡某等人的脚边,当时胡某也捡了个空酒瓶回扔过去,酒瓶在旁边空地上摔碎了,当时双方就曾发生了口角,祸根就此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