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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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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冷冷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质量监督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已核准安溪老福头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湖头米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这是湖头米粉被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来,首家湖头米粉生产企业获得该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据悉,近年来,安溪县质量监督局加大湖头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提升湖头米粉产品品牌效益。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湖头米粉加工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二是强化服务和指导,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专用标志使用资格;三是积极推进专用标志的使用,进一步提升和保护湖头米粉产品品牌,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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