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股东会决议,泉州市南泉天裕茶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伍佰万元人民币减少为五拾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规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泉州市南泉天裕茶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