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羊城晚报 广州日报 辛良
本报讯 昨日,红罐凉茶之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号称“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宝凉茶红罐装潢权诉讼官司,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的纠纷在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归属问题”,在庭审现场,加多宝、广药双方火药味十足,审判长多次提醒停止攻击对方。
昨日开庭的其实是两个案件,一是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二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去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广州就红罐包装进行起诉。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省高院认为两个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请求基本相同,遂进行合并审理。因此,昨日的法庭上没有原告被告席,而是贴企业名字。
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分别围绕“涉案知名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等四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在两起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中,加多宝、广药集团分别提出了3096万元、1.5亿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广东高院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的部分账册进行审计,并将于今日举行公开摇珠,选定第三方审计机构。
市场人士指出,“红罐”对两家企业来说都十分重要,意义或更胜于商标本身,毕竟在现在的凉茶市场,谁拥有“红罐”,谁就离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最近。
□第三种声音
“‘红罐’应归于公共资源。”
——广药与加多宝打得火热,法律界却出现了第三种声音。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红罐”不构成特有包装、装潢,不应该属于加多宝或者广药,而是归于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可以使用。
他认为,根据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特有包装、装潢应该具有显著性,能与一般包装装潢区分开。虽然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上有其他图案和文字,比如黑色底边,但是其主要识别部分还是红色罐体,如果将红罐归于特定企业,会造成饮料业其他企业不能再使用红色罐体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