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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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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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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每日赔偿金提至182元

N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 最高法17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最高检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17日也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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