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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5版:城事/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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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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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2500元的货物 物流只愿赔800元

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石狮刘女士邮寄到海南的价值2500元的货物被弄丢了,物流公司只愿按照邮费的10倍即800元予以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刘女士将创发物流公司投诉到了石狮市工商局。

刘女士称,5月10日,她拿着总价值达2500元的5斤茶叶及茶具,来到南环路附近的创发物流公司,要寄给海南三亚的客户。17日,她曾催问物流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明天就可以收到货”,但第二天,却得知货物丢了。

“我们多次与该物流公司协商此事,但对方只愿赔偿800元,本来是他们的错误,却让我们蒙受这样大的损失,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刘女士对记者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石狮创发物流有限公司,找到了公司的负责人林世仁。林称,这批茶叶确是从创发物流寄出的,事后经查询,货物是在海口到三亚的路上被弄丢的。对于800元的赔偿数字,林世仁告诉记者,按照物流公司内部规定,对丢失的货物只能给予运费10倍的赔偿,这次运费80元,故只能赔800元。而当记者向其索要这一规定的依据时,林世仁并没有拿出任何证明。

石狮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台一负责人表示,市民在邮寄贵重物品时,应对货品进行保价,如果发生丢失,就以保价金额赔偿;如未保价,经营方也不能一刀切地以运费10倍金额来赔偿,这是不合理的规定,双方应该协调解决,若协调未果,可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石狮市工商局已经受理了刘女士的投诉,他们表示,将协调当事双方,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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