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5月22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2版:天下

  1. 版面导航
2013年5月22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赴港抢大米或招牢狱之灾
大米为香港法定储备商品,携带超30斤或将被监禁

亲!你超标了……

罚5万,关一年!

N南方都市报

日前广州查出镉超标44.4%的毒大米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声音指出继赴港抢购奶粉后,出境买大米或许将成为下一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然而大米作为香港的法定储备商品,携带超过15公斤的大米过境将有可能面临一场牢狱之灾。

记者注意到,香港的数家超市近日由于竞争接连推出了降价打折大米的情况,而恰逢内地曝光了毒大米的情况,网络上便有了一些赴港购大米的传言。然而记者在香港的数家连锁超市探访,均未发现抢大米的情况。

香港相关法例规定,食用大米是香港唯一的一种储备商品。无论是去壳或未去壳、已碾磨或未碾磨的食用大米,都属于法定储备商品的范围。据了解,任何人的个人行李内无论是供本人使用还是作为礼物从香港出口或者进口至香港的储备商品,只要重量超过15公斤就需要工业贸易署的许可证。一旦携带超过15公斤的大米过境被查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1年。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