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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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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曾庆光 郑青云 本报记者 陈志坚 本报讯 李女士于5月17日在禾祥西路商业街上购买了一条连衣裙,价值900元。可是,才穿了不到半天,衣服袖口的地方就起了很大的一团毛球。第二天,李女士去找商家理论,觉得衣服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是,商家只同意李女士将裙子更换为其店内的其他衣服,可李女士找了半天,只看中了一双价值128元的鞋子,于是李女士要求退还剩余的费用,商家却不同意,表示剩余款项也只能换货。无奈之下,李女士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开元工商所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工商所认为,衣服仅穿半天即起球,而且,商家又无法提供该批次服装的进货凭证和该批次服装的质检报告,不能排除质量问题。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在7天内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家都应无条件退换货。 昨日,商家同意将余款772元退还给李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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