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陈剑峰
本报讯 身上未带半毛钱,到休闲中心按摩,而且还续了6个钟,临买单时声称“未带钱”,并让休闲中心直接报警。前日下午1时,这一幕发生在八七路一休闲中心。
据石狮灵秀派出所办案民警陈警官介绍,前日下午1时许,男子施某来到八七路这家休闲中心,并点了一名技师,而后上二楼按摩,消费时间到之后,施某又打电话跟总台要求续钟。其间,施某还消费了一碗泡面和一包烟。在休闲中心内,施某续了6个钟,共消费450元。
随后,施某来到一楼总台,却迟迟不付钱,而是频繁地打电话。总台工作人员几次催要之下,施某依然没有付钱,还称让工作人员直接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后,将他带回了派出所。
经审讯,36岁的建阳男子施某交代,当天他身上没钱就进去消费,因为有人欠他3000元,他想着消费后再叫人过来买单,可一直没能联系上对方。
可当民警在调查施某前科时,发现其在2007年,曾3次到饭店吃“霸王餐”,前面两次餐馆都息事宁人,到第三家餐馆时,他被餐馆的伙计打了一顿。随后,施某就到旁边一家诊所包扎伤口,最后因没钱支付医药费被扭送到派出所。当时其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处罚。
昨日,记者从石狮灵秀派出所了解到,施某因涉嫌诈骗被行政拘留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