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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5版:城事/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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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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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违法排污企业
除受罚外 还须公开致歉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本人违法排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深表歉意,并承诺及时整改,自觉守法,接受社会监督”,今天是世界环保日,在晋江池店镇仕春村从事地板砖加工生产项目的黄锡忠,在晋江市环保局签下环保承诺书,还要自掏腰包,公开刊登道歉与承诺书。

据悉,最近6年来,晋江一直在全市推行企业环保公开道歉与承诺制度,凡被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的违法排污企业,都要登报致歉,目前已有近200家企业公开向全社会致歉。这也是晋江市委、市政府开展“铁腕治污”行动采取的一个严厉措施。

晋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样的制度,就是要让企业时时刻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不断完善环保设施,这对于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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