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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三湘都市报 “坠井女孩”事件刚刚平息不久,昨天长沙又发生坠井事件。在长沙开福区吉景小区内,王女士抱着2岁大的小孩走在楼房内巷一处井盖上时,不料盖子一翻,她跟着坠进井内。千钧一发之际,她将孩子抛出,幸运的是她的手刚好扒在井座外,也因此捡回了一条命。 孩子母亲李女士说,她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回头一瞅,就看见伯母(王女士)双手扒在井盖外,而孩子被摔在地上哇哇直哭。目前,社区已垫付了伤者的医药费,出事井盖也已修复,但没有部门表示愿担责。 三湘华声金牌律师团律师安金龙认为,根据井盖的位置和区域,初步判断井盖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由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无法确定井盖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可通过法院最终确认井盖管理人或所有人,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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