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吴振祥 林天洲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南靖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县城查获109个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
办案人员介绍,5月27日,该局接到举报,南靖县城一液化气经营部将一车液化气钢瓶运往异地充装。他们立即联合建设局、工商局、消防大队、交通大队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平和往南靖路段将其查获。
经统计,车上共有充装后的液化气钢瓶121个,其中非法螺丝钢瓶92个,超期钢瓶17个,另有12个合格钢瓶。执法人员扣压了这批液化气钢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小知识
如何识别不合格钢瓶
据漳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不合格液化气钢瓶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1996年底之前生产,护罩和瓶体由螺丝连接而成的钢瓶,俗称“螺丝瓶”,使用年限15年,1997年停止生产。2012年1月,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作报废处理,退出市场流通。而识别“螺丝瓶”的直观方法,是钢瓶护罩底部有3颗螺丝。
第二种是1997年以后生产,护罩和瓶体由焊接而成的钢瓶,俗称“焊接瓶”,使用年限也是15年。识别“焊接瓶”是否在有效的检验周期,主要看其合格证上的检验时间。前3次检验周期为4年一检,最后一次检验周期为3年,如果检验周期不符,那就是属于超期未检钢瓶。
该工作人员介绍,这两种液化气钢瓶都属于危险品,容易导致液化气泄漏、爆炸,市民要杜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