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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高锦娜 洪登科 本报讯 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男子却从非法渠道购入100多种“三无”性保健品。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游某。 游某系安徽人,在集美区经营一家“成人用品批发店”。今年3月底,一陌生男子拿了100多种成人保健产品到游某店内推销。因所售部分药品与正规进口药品差价较大,有一定的牟利空间,游某答应试卖,5月2日被集美经侦大队、厦门市药监局查获。经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成人保健产品均是无正规渠道进货,且无药品批准文号、无医药产品(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情况,依法应以假药论处。 检察官介绍,游某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三无药品”,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根据《刑法》规定,已经涉嫌销售假药罪。检察官提醒,从事药品销售的店铺,应具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以及购销药品必须具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等。市民如需购药,请前往正规药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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