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摘自《兴安日报》
美国宪法规定,当选总统正式行使权力前,须举行就职宣誓仪式,但总统就职宣誓仪式在何地举行,在什么场所举行,宪法未作明确规定,以至于在美国200多年历史上,历届总统就职宣誓的地方及场所出现诸多有趣现象。
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连任两届,而他两次宣誓就任却在两个不同城市。1789年华盛顿首次就任总统时,纽约是临时首都,于是他在纽约华尔街联邦大厦的阳台上宣誓。后来,美国又指定费城为临时首都,因此,1793年华盛顿开始第2任期时,便改在费城举行就职典礼。4年后,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就职典礼也是在费城举行。
不过,美国历史上出现了不少“非正常情况”,导致3位总统在首都之外的3个州举行就职仪式。1901年9月,美国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莱在纽约州布法罗市遇刺身受重伤,在他临死前,副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接到告急电报赶到布法罗。最终,就在停放麦金莱遗体的那栋楼里,罗斯福举行了就职仪式。1923年第29任总统沃伦·哈定在旧金山去世时,副总统柯立芝正在父亲家(佛蒙特州的一个农庄)度假。国会发出的电报送达后,他父亲立即在家中主持举行了儿子的宣誓就职仪式。1963年11月22日,第35任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遭枪击身亡,副总统林登·约翰逊随后在停留于达拉斯市机场的总统专机机舱内举行了就职仪式。
今年奥巴马连任总统的就职宣誓,两天内分别在白宫和国会举行两次仪式,这是个特例,也创下了一个先例。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20条,在位总统行使权力的终止时限,为任期届满年的1月20日中午12时,继任总统于此时开始行使总统权力。执行宪法上述规定,奥巴马理应在1月20日举行就职宣誓仪式,然而当天恰逢星期天,是许多美国人做礼拜的时间,故奥巴马当天在白宫举行小范围的宣誓就职仪式后,次日又在国会举行大型、正式的就职宣誓仪式。
此外,关于美国总统就职典礼的场所,存在一个令人颇为费解的问题:一般来说,总统就职仪式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但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上,却从未在联邦最高法院办公官邸举行过总统就职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