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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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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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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今起严查 商品房6项违规行为
如遇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22178926投诉

N本报记者 曾小琴

本报讯 明日起至8月19日,泉州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物价局已联合下发该项检查通知。本次主要检查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严查是否存在6项违规行为。市民如遇违规行为,可在上班时间拨打22178926投诉。

这6项目违规违法行为包括: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未开始销售商品房,并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未经预售许可,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房源销控表,商品房权利状态与销控表不一致;未按商品房备案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实行“一套一标”,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各种名义预(销)售商品房,预售许可批准后有签订认购合同的,要在合同中写明销售价格和房号。2012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所有剩余房源要对外公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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