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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4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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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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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困住镇领导 黑老大当上村主任”追踪
郑龙江因十宗罪 一审被判15年

本报今年1月曾详细报道该案

N本报记者 周杨宁 曾炳光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郑龙江案一审宣判了,郑龙江被判十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此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郑龙江,在漳浦县旧镇镇旧城村连续担任5届村主任,2000年12月,又当选旧镇镇管中队队长。他凭借掌握的双重职权,拉拢镇管队员杨焕照及亲戚,逐步形成以郑龙江为组织领导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本报今年1月18日A4~A5版曾作详细报道)。竞选时,郑龙江派人把守选区,不投票给他的人常遭殴打威胁。仗着称霸一方,郑龙江团伙强买村民土地,谁有不从就将土地强行填平抢走;霸占当地农贸市场,私自改建,提高数倍租金,谁有不从就遭受威胁,生意没得做;他的弟弟被辞退,见同事依然可以上班,竟冒用多人名义诬告同事敲诈,并恶意威胁,致其失业……

上月22、23日,郑龙江案在漳浦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由于案情复杂,当时在22日早上9点开庭后,直到23日晚上12点多才结束庭审。

昨天,漳浦法院对这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漳浦检察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伪证罪,12宗罪指控郑龙江。

法院一审认定,郑龙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这十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8000元。

郑龙江团伙中的主要成员,即他的妹夫谢永平被判有期徒刑9年6个月。郑龙江的两个弟弟郑龙森、郑龙茂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5年。而郑龙江的妹妹郑素梅则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郑龙江团伙中的重要成员郑友生、杨焕照、刘坤祥、郑智章、郑财经、郑顺杰、翁利明、李艺明、陈义平、郑智荣等人均被判刑。

郑龙江的律师刘晓原说,多名被告律师提出的警方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问题,法院一审并没有采信。刘晓原还说,郑龙江及其家族成员对一审判决不服,决定上诉。

主播有话

在漳浦县旧镇镇旧城村,曾有一个家族式涉黑团伙称霸一方,十几年来在村民心头留下阴影。而正是靠着多位村民的奔走、多个部门的行动,去年8月28日凌晨4点多,该团伙23人全部落网。这个团伙已经覆灭,村民们终于可以扬眉吐气。我们常说,法治是我们共同的理想。这个备受关注的案件,传递的也许正是所谓“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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