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黄晓云 裘锦梅 刘朝辉
【维权日记】
时间:2013年6月18日
地点:鲤城区涂门街一品牌皮鞋专卖店
维权主持人:鲤城消委会,鲤城工商局中区工商所
维权困惑:刚买的新鞋子,因为滴了水就出现褪色现象。虽然商家把鞋子送回厂里做了检测,鉴定结论是产品自身质量没问题,可厂家和店方站在同一立场,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做法,有时还真难让咱信服。
【维权案例】
今年“五一”节当天,林女士在涂门街一品牌专卖店买了一双400元的羊皮鞋。买回去的第二天,林女士发现,鞋子不小心滴水后,居然出现褪色现象。林女士认为,这双鞋有质量问题。
随后,林女士与商家进行交涉。商家坚持鞋子本身没问题,还发现鞋子有人为处理的痕迹。对此,林女士承认,她曾刷过鞋子,但她认为这不是造成鞋子褪色的主因。最终,商家将鞋子送回厂里检测,鉴定结果为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对于这个鉴定结果,林女士并不认同。她觉得厂家和店方站在同一立场,结果难以让人信服。
鲤城区工商局中区工商所介入后,双方达成一致,要将鞋子送到权威部门检测。不过,当听说检测费用可能高过鞋子价值时,双方又改变主意了。再次协商后,商家愿为林女士换一双新鞋。工商人员介绍,类似的纠纷还真不少,“一开始说要送检的很多,但真正送检的少之又少”。他分析,一是因为送检周期长,二是检测费用高。
高额检测费谁来付?很多人并不清楚。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六条,“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有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进行检测、鉴定;双方未约定的,由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可以提供与检测、鉴定费用等额的送检商品或者价款作为担保,最终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也就是说,消费者对商家出具的检测存在异议的,可根据双方约定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机构检测,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自带酒水要罚款?霸王条款!
【维权日记】
时间:6月下旬
地点:鲤城区一KTV
维权主持人:鲤城区工商局开元工商所
【维权案例】
中考结束后,小陈和一帮同学到KTV去唱歌,本想去好好放松,没想到却被一桩事情破坏了好兴致。KTV因他们自带酒水,对他们“罚款”200元。大家觉得没道理,投诉到鲤城开元工商所,工商人员认为,KTV此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KTV最终退款。
开元工商所黄晓云所长分析,KTV不是执法机关,无权处罚消费者。一些酒店、餐馆、KTV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还贴出“罚款”告示,这些告示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