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小琴 田米 文/图
本报讯 笑了,八旬李伯夫妻俩,昨天露出久违的笑容。再过几天,他们将告别“牛棚”,搬进儿子们的家,重享子孙绕膝的晚年生活。
“南安梅峰村,四个儿子住楼房,八旬父母居‘牛棚’”见报后,李伯的四个儿子终于愿意坐下来,协商父母养老的问题,并达成协议,为老人提供住房,每月提供100元生活费,轮流照顾,让老人安享晚年。
陈婆说,当孙子和儿子来看自己的那个晚上,是她这段时间来最开心的时刻。
达成协议
每家为老人准备一间房
昨日下午四点,南安梅山镇梅峰村委会办公室,李伯的四个儿子坐在一起,讨论父母的居住问题,并在村委会书记李斯聪、调解员老李协调下,共同签了一份照料父母的协议,内容涉及李伯夫妇居住、生活、零花钱、生病、终老等问题。
根据协议,在老二娶媳妇前,二老每月分别在老大、老三、老四家轮流居住,即7月8日(刚好是农历六月初一)起,二老居住在老大家,每月最后一天,老大负责将二老送到老三家,以此类推。
居住期间一日三餐,二老与所居住的儿子家共同用膳。每家都将腾出专门的房间给二老居住,备齐床褥等日常生活用品。这样,父母轮流居住时,无需带任何物品,只要人过来就行。
每个月10日,四兄弟每人出资100元,作为二老的零花钱,送到老人手中。如遇老人生病、年老,由四兄弟共同担负。老二一旦娶媳妇后,也将轮流照料父母。
父亲生病
四兄弟请假带他看病
之所以要等到下周才搬家,也是因为李伯这几天住院了,家里只有陈婆一人在。昨天见到记者时,她看上去乐观多了,拉着记者的手说,前晚,他的孙子过来了,还问起是否愿意跟他的父亲叔叔们一起住。
“那你愿意吗?”“我当然愿意啦,只是担心儿子们不肯”。陈婆说,孙子刚走,她的四个孩子就来了,主动提出轮流接他们到家中居住。
说到这,陈婆难掩脸上的笑容。她说,那晚,是她这段时间最开心的,儿子们都来看望他们,陪他们聊天,还问起他们这几天的生活起居,当得知李伯身体不适,昨天早上,四兄弟还专程请假,带着父亲去看病。
一旁的老三补充道,父亲说肚子边上次磕了伤,到医院做完检查后,幸好并无大碍,只要打点滴观察几天就可以。
侄子赶来
看到协议才松了一口气
昨日下午5点半,打完点滴的李伯回到家,逢人便开口一笑。原来寂寞的“牛棚”,一下子聚集了许多人,有他们的孩子,有来访的村民,还有特意从洪梅镇赶来的侄子。
这位陈先生说,前天一早打开手机,就看到姑姑住“牛棚”的报道,很是生气,就特地赶来看看。直看到四兄弟签订的协议书,他才松了一口气,连称“这还差不多”,他希望表兄弟们能好好照顾她的姑姑姑父。
“孩子们说要接我们俩回家住,以后不用再住这里啦。”让李伯高兴的,还有他没什么大碍的身体,医生告诉他,不要再生气了。
傍晚6点,我们起身告别李伯夫妇。他们热情地将我们送到门口,依靠着房门,朝我们挥手告别,再次露出笑容,并一个劲道着:“谢谢”。
□网友声音
网友“一年又五年”:可以敬孝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还有八旬父母在是多么令人嫉妒的事情啊!
网友“じ☆ve青灬”:四个儿子啊你们也会老的,你们也有儿子的。到时候你们的儿子就像你们对待你们爹一样的时候,你们就会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滋味。
网友“邻家兄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别留遗憾啊!
网友“人在旅途”:都说养儿方知父母心。如果对待自己的父母这样,何必还要养着下一代呢?
网友“一辈子手拉手”:父母年老安度晚年,是儿女的门面,该珍惜哦。
网友“紫玫瑰”:四兄弟啊四兄弟,生你们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让你们报恩,就是要有良心。
□延伸阅读
新法实施: 强迫老人住得差 儿女负法律责任
李伯夫妻年到八旬遇到的这件事,不禁让人想起昨天刚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详见本报昨日Y2版报道)。
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是,该法对老人的赡养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中就有一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针对李伯的这个事件,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称,让老人居住卫生、通风、防水等条件都比较差的牛棚,已属于容易损害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行为。
而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包括已经出嫁的女儿。子女不能因为没有继承老人的宅基地等财产,就免除赡养义务。
林培德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四个儿子既不支付赡养费,又都不让老人居住,无法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两位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四兄弟签了协议,没有做到,也算违约。
赡养老人 精神方面别忽视
此次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分为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
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是对老人精神赡养的详细规定,媒体将其称为“不常回家看看,将违法”。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将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第三十条提出老人的长期护理:为了有效应对老年人可能会面临的失能风险,法律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