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蔡晓清 肖燕娥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明知是贼赃,王某强还是收购了一批电缆线。事情败露后,他远逃山东一年多,最终回来投案。昨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他批捕。
现年41岁的王某强是漳州芗城人,长年经营一家废品收购店。3年前,他认识了同是芗城人的小李。小李是专门做电焊的,常拿些废铜废铁卖给王某强。
去年1月26日凌晨2点,王某强接到小李的电话称,有一些电缆线要出手。他意识到这是贼赃,但看在交情和利润上,还是前往接头。
之后,他得知,那批电缆线是小李在诏安桥东镇偷剪的。双方约定次日交易,王某强共付8730元。
同年3月5日,小李被抓,供出此事。王某强随即关闭废品店,远逃山东。
今年6月20日,王某强向芗城警方投案。经鉴定,王某强收购的那批电缆线价值486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