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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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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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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入境管理法昨正式实施
非法雇佣、留宿外国人要受罚

N本报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常晓 东莞时报

本报讯 在厦暂住居民赴金门旅游天数由1日延长至2日;赴金旅游办证中心业务扩大,厦门户籍居民可去五缘湾办理出入境手续;厦门启动5项就近办理部分证件业务。《出境入境管理法》昨起实施,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发布几项便民举措。据悉,新法在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以及异地办证业务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新规解读】

处罚“三非”外国人力度加大

昨日,厦门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孟征解读了新法中的几大看点,其中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本报7月1日Y2版曾作报道)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引人关注。

据统计,目前厦门市实有人口已达400多万,共有5000多家外资企业,近年来,厦门每年接待的临时住宿境外人员均在60万人以上,在厦门常住的境外人员总数超过15万人。

其中,非法务工的外国人,根据旧法罚款1000元,而新法规定罚款5000元到20000元;非法介绍外国人务工者,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对非法用工单位,最高罚款10万元;对非法容留外国人的,旧法罚款200元到500元,新法规定罚款2000元以上。

新法还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不再以是否取得劳动报酬为前提,规定外国人只要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外国留学生违反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都属非法就业。

对于市面上的外籍保姆、外教,雇佣个人及单位切记查看聘用对象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如果没有则不得聘用。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外国人,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身份信息。

【便民措施】

部分证件可到五缘湾办理

昨天起,厦门户籍居民如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服务业务,可到位于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幢的厦门市公安局赴金旅游办证中心。

但要提醒的是,目前赴金旅游办证中心暂无法提供取证业务,市民取证可通过邮政快递业务,或到镇海路的办公地点领取。

启动5项异地办证业务

厦门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也启动自助发证服务,届时市民只要持受理回执单及发票,到办证大厅的自助发证机上用条形码一刷,后台工作人员便会将证件提前上架,市民随后可通过电子屏幕等候到前台领取。按照公安部部署,昨日起,在厦暂住居民赴金门旅游天数由1日延长至2日(本报6月18日A12版曾作报道)。

与此同时,厦门也启动了以下5项就近办理部分证件业务。其中,1至4项系全国范围异地申请,第5项为福建省内异地申请:

1.符合条件异地申请普通护照

2.符合条件异地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

3.60周岁以上老人异地申请普通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

4.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

5.符合条件的省内户籍居民异地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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