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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因这两年来诚信经营,昨天上午,漳州市区26家单位被芗城物价部门授予“2011—2012年度A级价格信用单位”称号。 芗城区物价局局长陈勇介绍,此次评选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自觉履行价格承诺、积极化解价格纠纷、价格矛盾等。经层层筛选,他们从200多家单位中选出宝利珠宝、吉马、中闽百汇等26家。授牌后,物价部门今后将对单位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有市民在这些单位遇到价格欺诈等情况,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摘牌及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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