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丈夫不顾家,妻子闹离婚。第一次上诉被法院驳回,时隔6个月,妻子再次起诉。法庭上,丈夫说,当初的金器等嫁妆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的话要分割。昨日,南靖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丈夫所说金器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
离婚后,嫁妆要归谁?日常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争端。律师介绍,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后给的,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登记前给的,则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案件】——
丈夫赌博跑路 妻子两次诉离婚
2006年,小丽和小文(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结婚。小丽称,丈夫婚后长期在外赌博,还因此跑路三四次,自己怀孕生孩子也不管不顾。双方于去年3月分居至今。
小丽称,同年6月,自己起诉离婚,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她再次上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文提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嫁妆金手链一条、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三枚。而小丽答辩,为孩子治病已将其变卖。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维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小丽和小文婚前感情基础尚好,婚后矛盾无法化解,第一次起诉后,双方没有真正和好,现小丽再次请求离婚,理由正当,依法应予准许。因双方未能就金手链等首饰的重量、成色等相关事实进一步举证,该事实法院不予认定。
——【说法】——
感情破裂情形 法律规定较细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俊晖介绍,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关于“感情破裂”,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两次起诉离婚 中间要隔半年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判离婚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这里的六个月期限,是法律给予双方的冷静期。但经过六个月后,仍然坚持离婚,那就说明婚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男女离婚或分手 嫁妆礼金如何分
那么,离婚案件,女方陪嫁的嫁妆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呢?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红介绍,嫁妆一般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办酒席之前,女方娘家作为陪送的财产,一般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应当以结婚登记作为时间点来区分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办完酒席之后未登记结婚,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那女方娘家的嫁妆,就应当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本案中,小丽和小文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共同所有。如果上述金器是婚姻登记之后给的嫁妆,而女方父母也未表示是对女儿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另外,按习俗,订婚时,男方要给礼金,或者给女方买项链、戒指之类。而日常生活中,不乏男女订婚后,因感情不和分手。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方是可以要回礼金和首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