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陈莉莉
本报讯 “我们是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政策,可以退还您家小孩的部分学费。请您稍候与××联系。”这是许某城和同伙诈骗家长的第一步。去年10月份,许某城5人谎称可退还学生学费,骗走陈先生等3人1.6万多元。
前日,许某城、许某辉、苏某红、许某英、林某昌等5人因犯诈骗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徒刑1年7个月(许某城、许某辉)、1年6个月(苏某红、许某英、林某昌),并各处罚金5000元。
许某城5人都是安溪人,年纪在21岁到27岁间。去年10月初,许某城在石狮灵秀镇租了一间民房,找到同村的许某辉等4人,开始实施诈骗。
首先,由苏某红、许某英、林某昌随机拨打家长的电话。他们谎称自己为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根据政策,教育局决定退还学生部分学费。他们电话回访家长是否收到退收学费通知单,如未接到可与教育局另一工作人员许先生(即许某城、许某辉)联系。
石狮的陈先生信以为真。他随后打电话给许某城。电话里,许某城以退学费需转账汇款为理由,套出对方的银行卡号、密码、余额,转走陈先生卡内6000多元。之后,游女士和曾女士两人也相继受骗。
去年10月30日,许某城等5人被石狮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