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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9版:互动/好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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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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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表扬TA
他捡垃圾时捡到钱包 找到我老家派出所 报酬不要请吃饭不肯 这样的好人,真该表扬!

汽车销售郑小姐

要表扬的人:

中铁二局工作的云南昭通人朱恒文

N本报记者 林天真

本报讯 郑小姐的7月,是在情绪紧张焦虑与兴奋高兴中开始的。昨天,她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想要感谢那位将她从焦虑中解救出来的好心人朱恒文——

郑小姐在泉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上班。7月1日,她到晋江龙湖衙口海边游玩时,回到家后才发现丢了钱包,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全都在里边。因为工作需要这些证件,她着急地让父母传真了一份临时身份证,订了3号下午回老家广西南宁的火车。3号下午3点左右,就在出发前,父母通知她,说有位捡垃圾的朱先生捡到了她的钱包。

当天下午5点左右,朱恒文将钱包分文不差地还给了郑小姐。“我给他500元当报酬,他不要。要请他吃饭,他也不肯。”见面才没几分钟,道谢的话还没说上几句,朱先生就走了。

郑小姐在我们的热线特别激动,“现在他这种人已经很少了,真的应该表扬一下!”

朱恒文:我活到这个年纪还能做点好事,因为我不希望别人也碰不到好人

昨天,记者联系上朱先生时,他已经跟着工程队到了厦门翔安某工地施工。他是中铁二局的一名员工,今年53岁,云南昭通人。事发时他正好在晋江滨江商务区的泉商环球广场工地上班。因为家境困难,平时下班后,朱先生会到附近的路上去捡垃圾,贴补家用。

“捡到钱包时,是晚上11点多。就是在工地附近的红绿灯路口旁边捡到的。”朱先生觉得,丢钱包的人应该很着急,第二天一早,他便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通过114查询到了广西当地的派出所,将捡到郑小姐钱包的事情告诉了当地民警。之后,派出所民警查到了郑小姐家里的电话,通知了她的家人,这才联系上了郑小姐。

“我很能体会丢钱包时,人焦急的心态。”朱先生说,两年前,他在厦门马巷一家银行ATM机上取钱后,因为忘了拔卡,卡上的4000多元被人取走了,到现在都没破案。“我当时没碰到好人,我不希望别人也没碰到好人。我只是帮个忙而已,没什么好表扬的。”

朱先生说,虽然自己家庭比较困难,赚钱也确实很艰辛,但是,“这个钱我一分钱都不会用,因为是她的,我还给她是应该的。我活到这年纪还能做点好事,我知足。”

像朱先生这样的好人,我们也觉得,该好好表扬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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