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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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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广州日报 本报讯 日前,广州公安机关接到一宗离奇的案件:在广州一小区内开食杂店的林先生养的一只杂种公狗与小区内的一只纯种母狗交配后,母狗的主人报警,称公狗强奸了母狗,要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理由是她家的纯种母狗是科研用途,价值百万元,必须保持“处女”之身,所以得索赔。而公狗的主人称,大家都没给狗拴绳,狗自己在那玩,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最终警察不予受理,警方表示,狗咬人会受理,狗强奸狗不受理。 “动物之间的事,本来就很自然,哪能分得清谁强奸谁?”提起这件事,林先生有些生气。林先生妻子说,有一天,突然一个女的找上门来,说林先生家的公狗把她的母狗勾引走了,并称公狗强奸了她家的母狗,她还用胶袋提取了狗的体液,声称要带回去检验,并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 林先生一家拒绝为此负责,对方亦不罢休,该女士报警,最终警察不予受理,于是该女士就把公狗带走了,声称要把它阉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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