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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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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常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江苏溧阳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罪案,嫌疑人是一名78岁的老汉,他在横穿非机动车道时,竟将一名骑电动车经过的男子撞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老汉是溧阳人,今年3月20日中午,他为赶乘公交,小跑穿过非机动车道。就在那一瞬间,王老汉突然感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随即眼前一黑倒在地上。原来,王老汉在横穿非机动车道时与电动车相撞,而骑车的中年男子摔成重伤。10天后,民警宣布以交通肇事罪对王老汉取保候审。 对此,检察官表示,王老汉横穿非机动车道时没看清路面情况,未走斑马线,并且在有车子靠近时还加速通过,导致对方骑电动车的驾驶员受伤后死亡,应当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近日,溧阳市检察院向法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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